臺灣警備總司令部63年初特字第0041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周材堅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63年初特字第0041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周材堅
- 產製日期: 64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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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63)初特字第0041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周材堅交付感化3年,記傾匪文字筆記本乙冊,反動函件2封,均沒收。
- 法條:軍事審判法第173條前段;懲治叛亂條例第10條後段、第4條第1項第11款、第4條第2項、第12條;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8條第1項第2款;戡亂時期匪諜交付感化辦法第2條第1項、第2條第2項;刑法第38條第1項第2款、第38條第3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