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警備總司令部63年初特字第0006號/62年葳孝字第6200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黃雲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63年初特字第0006號/62年葳孝字第6200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黃雲
- 產製日期: 62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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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63)初特字第0006號/(62)葳孝字第6200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黃雲「連續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處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翻印之「中國新文學研究參攷資料」、「中國文藝論戰集」、「五四新文化運動之史的評價」、「中國新文學運動史資料」及「科學與人生觀之論戰」各500本均沒收。
- 法條:軍事審判法第173條前段;懲治叛亂條例第10條後段、第7條、第12條;刑法第56條、第59條、第37條第2項、第38條第1項第1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