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警備總司令部49年警審特字第0023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鄭茂村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49年警審特字第0023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鄭茂村
  • 產製日期: 490822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49)警審特字第0023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鄭茂村「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處有期徒刑3年6月。「世界」4冊、「日本」11冊、「中央公論」5冊、「文藝春秋」9冊均沒收。
    • 法條:軍事審判法第173條前段;懲治叛亂條例第10條後段、第7條、第12條;刑法第59條、第38條第1項第1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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