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警備總司令部49年警審特字第0017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周步榮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49年警審特字第0017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周步榮
  • 產製日期: 490914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49)警審特字第0017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周步榮無罪,交付感化3年。
    • 法條:軍事審判法第175條;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8條第1項第2款;修正戡亂時期匪諜交付感化辦法第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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