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7年審特字第0017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湯文雄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7年審特字第0017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湯文雄
  • 產製日期: 470515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47)審特字第0017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湯文雄「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處有期徒刑2年;「對於公務員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行求賄賂」處有期徒刑6月;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書寫反動文字木板1方沒收。
    • 法條:軍事審判法第173條前段;懲治叛亂條例第10條後段、第7條、第12條;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11條;刑法第122條第3項、第18條第2項、第59條、第51條第5款、第38條第1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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