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壹柒零部隊46年希展審字第0103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李延開案
  • 裁判書正題名: 三壹柒零部隊46年希展審字第0103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陸軍3170部隊
  • 相關當事人: 李延開
  • 產製日期: 460905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陸軍3170部隊
    • 裁判書字號:(46)希展審字第0103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李延開「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處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5年。
    • 法條:軍事審判法第40條第2款、第173條前段;懲治叛亂條例第7條、第12條;刑法第37條第2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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