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51年覆高浚字第0017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林金榮案
  • 裁判書正題名: 國防部51年覆高浚字第0017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國防部
  • 相關當事人: 林金榮
  • 產製日期: 510625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國防部
    • 裁判書字號:(51)覆高浚字第0017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原判決撤銷,發回陸軍第三二七四部隊更為審理。
    • 法條:軍事審判法第208條第1項但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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