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警備總司令部50年警審特字第0029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黃家文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50年警審特字第0029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黃家文
  • 產製日期: 510618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50)警審特字第0029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黃家文「連續為叛徒徵募財務」處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3年;「共同以演說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處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2年;「連續為叛徒搜集關於軍事上之秘密」處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5年;應執行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5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之。
    • 法條:軍事審判法第173條前段;懲治叛亂條例第10條後段、第4條第1項第6款、第4條第1項第5款、第7條、第8條第1項、第12條;刑法第56條、第28條、第51條第5款、第51條第8款、第37條第2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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