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警備總司令部50年警審特字第0027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蘇申灯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50年警審特字第0027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蘇申灯
  • 產製日期: 500626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50)警審特字第0027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蘇申灯「連續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處有期徒刑4年,褫奪公權1年;「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處有期徒刑6月;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褫奪公權1年。粉筆1枝沒收。
    • 法條:軍事審判法第173條前段;懲治叛亂條例第10條後段、第7條、第12條;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11條;刑法第320條第1項、第56條、第37條第2項、第38條第1項第2款、第19條第2項、第51條第5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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