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軍供應司令部51年判字第0063號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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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件名稱: 王連雲案
  • 裁判書正題名: 陸軍供應司令部51年判字第0063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陸軍供應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王連雲
  • 產製日期: 510227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陸軍供應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51)判字第0063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王連雲「共同預備以非法方法,顛覆政府」處有期徒刑3年;「共同預備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強暴致使不能抗拒,而取他人之物」處有期徒刑6月;定執行有期徒刑3年。
    • 法條:軍事審判法第45條第3款、第39條第1款、第173條前段、第174條;懲治盜匪條例第5條第3項;刑法第100條第2項、第28條、第51條第5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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