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警備總司令部53年警審特字第0017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陳木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53年警審特字第0017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陳木
  • 產製日期: 540121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53)警審特字第0017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陳木「故意陷害誣告他人參加叛亂之組織」處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2年。鉛字拼成之「台灣獨立政府」戳模1個、「台灣獨立黨」通知、「中華人民共和國」書11件均沒收之。
    • 法條:軍事審判法第173條前段;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10條第1項;懲治叛亂條例第5條;刑法第210條、第216條、第55條、第38條第2項、第37條第2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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