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木

    • 當時年齡: 40 歲
    • 當時職業: 魚販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54年
    • 裁判書字號: (53)警審特字第17號
    • 判決主文: 故意陷害誣告他人參加叛亂之組織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5年、 褫奪公權2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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