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警備總司令部51年警審特字第0073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張若軍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51年警審特字第0073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張若軍
  • 產製日期: 511029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51)警審特字第0073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張若軍「預備以暴動方法顛覆政府」處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貼有反動標語之廢電池8個、黃色彈弓1把、紅色鐵鉗1把、鞭爆10串、膠水1瓶,均沒收之。
    • 法條:軍事審判法第173條前段;懲治叛亂條例第10條後段、第2條第3項、第12條;刑法第18條第2項、第59條、第37條第2項、第38條第1項第2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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