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警備總司令部56年初特字第0013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張化民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56年初特字第0013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張化民
  • 產製日期: 551111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56)初特字第0013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張化民「連續以文字為有利叛徒之宣傳」處有期徒刑8年,褫奪公權4年。「社會主義思想史」1本沒收。
    • 法條:軍事審判法第173條前段;懲治叛亂條例第10條後段、第7條、第12條;刑法第56條、第37條第2項、第38條第1項第1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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