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警備總司令部51年警審特字第0064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劉定禧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51年警審特字第0064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劉定禧
- 產製日期: 51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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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51)警審特字第0064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劉定禧「連續以演說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處有期徒刑4年,褫奪公權2年。摘載於共產黨理論批判1書及必勝日記、怎樣創造你自己筆記簿內之匪黨理論文字均沒收之。
- 法條:軍事審判法第173條前段;懲治叛亂條例第10條後段、第7條、第12條;刑法第56條、第59條、第37條第2項、第38條第1項第1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