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警備總司令部55年警審初特字第0008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黃實江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55年警審初特字第0008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黃實江
  • 產製日期: 550413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55)警審初特字第0008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黃實江「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處有期徒刑4年,褫奪公權2年。
    • 法條:軍事審判法第173條前段;懲治叛亂條例第7條、第10條後段、第12條;刑法第59條、第37條第2項

相關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