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實江

    • 當時年齡: 26 歲
    • 當時職業: 船員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55年
    • 裁判書字號: (55)警審初特字第08號
    • 判決主文: 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 宣傳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4年、 褫奪公權2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