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警備總司令部50年警審特字第0026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葉韶等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50年警審特字第0026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葉韶、馬則民
  • 產製日期: 500923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50)警審特字第0026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葉韶「參加叛亂之組織」處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2年。馬則民「參加叛亂之組織」免除其刑,交付感化三年。
    • 法條:軍事審判法第173條前段;懲治叛亂條例第10條後段、第5條、第9條第1項第1款、第9條第2項、第12條;刑法第37條第2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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