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警備總司令部50年警審特字第0026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葉韶等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50年警審特字第0026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葉韶、馬則民
- 產製日期: 500923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50)警審特字第0026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葉韶「參加叛亂之組織」處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2年。馬則民「參加叛亂之組織」免除其刑,交付感化三年。
- 法條:軍事審判法第173條前段;懲治叛亂條例第10條後段、第5條、第9條第1項第1款、第9條第2項、第12條;刑法第37條第2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