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警備總司令部54年警審聲字第0031號裁定書
- 案件名稱: 康良材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54年警審聲字第0031號裁定書
- 產製單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康良材
- 產製日期: 550104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54)警審聲字第0031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康良材全部財產,除酌留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之。
- 法條:軍事審判法第135條;刑事訴訟法第199條;戒嚴法第8條第2項;懲治叛亂條例第8條第1項、第8條第2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