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警備總司令部58年初特字第0005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羅塭松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58年初特字第0005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羅塭松
  • 產製日期: 570918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58)初特字第0005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羅塭松「連續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處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4年。畫筆1枝、紅色油漆半罐均沒收。
    • 法條:軍事審判法第173條前段;懲治叛亂條例第10條後段、第7條、第12條;刑法第56條、第37條第2項、第38條第1項第2款

相關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