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軍第二軍團司令部46年審字第0541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高德榮案
  • 裁判書正題名: 陸軍第二軍團司令部46年審字第0541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陸軍第二軍團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高德榮
  • 產製日期: 460128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陸軍第二軍團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46)審字第0541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高德榮「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處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盜取財務」處有期徒刑6年;執行有期徒刑20年,褫奪公權10年。
    • 法條:軍事審判法第40條第2款、第173條前段;懲治叛亂條例第7條;陸海空軍刑法第75條第2項、第85條、第15條;刑法第212條、第37條第2項、第55條、第51條第5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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