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警備總司令部57年初特字第0023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漆聖剛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57年初特字第0023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漆聖剛
- 產製日期: 570330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57)初特字第0023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漆聖剛「連續以文字、演說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處有期徒刑4年,褫奪公權2年。高中國文第1冊、高中英文第1冊書有反動文字部分及反動誓詞乙張均沒收。
- 法條:軍事審判法第173條前段;懲治叛亂條例第10條後段、第7條、第12條;刑法第56條、第18條第2項、第37條第2項、第38條第1項第1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