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警備總司令部60年初特字第0016號/60年遵威字第2651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劉思禹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60年初特字第0016號/60年遵威字第2651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劉思禹
- 產製日期: 60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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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60)初特字第0016號/(60)遵威字第2651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劉思禹「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公務員共同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登載於職務上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處有期徒刑1年;執行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法條:軍事審判法第173條前段;懲治叛亂條例第10條後段、第2條第1項、第8條第1項、第12條;刑法第28條、第213條、第51條第2款、第37條第1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