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警備總司令部51年警審特字第0054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蓋天予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51年警審特字第0054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蓋天予
  • 產製日期: 511129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51)警審特字第0054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蓋天予「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通謀敵國而圖謀反抗本國」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應執行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法條:軍事審判法第173條前段;懲治叛亂條例第10條後段、第2條第1項、第8條第1項、第12條;懲治漢奸條例第2條第1項第1款、第8條第1項、第9條;刑法第51條第2款、第51條第8款、第37條第1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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