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警備總司令部60年更字第0007號/61年秤理字第0379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潘嗣偉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60年更字第0007號/61年秤理字第0379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潘嗣偉
  • 產製日期: 610107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60)更字第0007號/(61)秤理字第0379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潘嗣偉「參加叛亂之組織」處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2年。
    • 法條:軍事審判法第173條前段;懲治叛亂條例第10條後段、第5條、第12條;刑法第59條、第37條第2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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