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警備總司令部62年初特字第0003號/61年秤理字第4895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程朱鑫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62年初特字第0003號/61年秤理字第4895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程朱鑫
- 產製日期: 61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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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62)初特字第0003號/(61)秤理字第4895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程朱鑫「參加叛亂之組織」處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法條:軍事審判法第173條前段;懲治叛亂條例第10條後段、第5條、第12條;刑法第37條第2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