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警備總司令部59年初特字第0017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沈秋和等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59年初特字第0017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沈秋和、王餘安
- 產製日期: 58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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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59)初特字第0017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沈秋和、王餘安「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各處有期徒刑4年,各褫奪公權3年。香港普通哲學出版社出版之「哲學知識之研究」、「社會科學初步」,百成書店出版之「哲學基本知識」、「社會科學基本知識」,正言出版社之「哲學知識及研究」均沒收。
- 法條:軍事審判法第173條前段;懲治叛亂條例第10條後段、第7條、第12條;刑法第59條、第37條第2項、第38條第1項第1款、第38條第1項第2款、第38條第2項、第38條第3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