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警備總司令部61年裁減字第0149號裁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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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件名稱: 吳春佑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61年裁減字第0149號裁定書
  • 產製單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吳春佑
  • 產製日期: 611202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61)裁減字第0149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吳春佑所犯「戒嚴地域無故離去職役過三日罪」,減處有期徒刑6月;「連續冒充公務員而行使其職權罪」,減處有期徒刑6月,褫奪公權1年;執行有期徒刑8月,褫奪公權1年。
    • 法條:中華民國六十年罪犯減刑條例第3條第1項第3款、第5條、第8條第1項、第8條第2項前段;刑法第51條第5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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