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警備總司令部61年裁減字第0148號裁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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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件名稱: 藍守仁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61年裁減字第0148號裁定書
  • 產製單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藍守仁
  • 產製日期: 601129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61)裁減字第0148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藍守仁所犯「共同行使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使公務員登載于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于他人罪」,減處有期徒刑3月;「連續偽造公印罪」,減處有期徒刑1年;所犯「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罪」,處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5年;應執行有期徒刑15年3月,褫奪公權5年。
    • 法條:中華民國六十年罪犯減刑條例第2條前段、第3條第1項第3款、第5條、第4條;刑法第51條第5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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