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警備總司令部61年初特字第0030號/61年秤理字第0618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劉春生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61年初特字第0030號/61年秤理字第0618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劉春生
- 產製日期: 61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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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61)初特字第0030號/(61)秤理字第0618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劉春生「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處有期徒刑6年,褫奪公權5年。
- 法條:軍事審判法第173條前段;懲治叛亂條例第10條後段、第2條第1項、第9條第1項第2款、第12條;刑法第59條、第37條第2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