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軍第零一五一部隊司令部43年介字第0009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丁文華案
  • 裁判書正題名: 陸軍第零一五一部隊司令部43年介字第0009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陸軍0151部隊
  • 相關當事人: 丁文華
  • 產製日期: 440303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陸軍0151部隊
    • 裁判書字號:(43)介字第0009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丁文華「連續戒嚴地域攜帶重要物品,無故離役」處有期徒刑10年。於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交付感化3年。
    • 法條:戰時陸海空軍審判簡易規程第2條第1項但書、第8條;刑事訴訟法第291條前段;陸海空軍刑法第95條第2款、第15條;刑法第56條;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8條第1項第2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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