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呂國民寫給呂洪淑女的信件(1972年4月2日),內容如下:
淑女:週四送来的批把、冰糖、桃酥、香蕉都收到,四百元也收到。家兄與兩個姪女(玉女、麗娟)據說也有見到妳,她們恰好遇到放春假,所以來看我,並说一家平安免掛念。上週那首詩只抄上半首,現再寫下半首給妳。祝 愉快 愚夫國民敬上 四月二日。
是久别後的重逢,不!是新婚後的碼頭離情,從清澈的眼池可看到池底有三更的白兔和子夜的花貓,還有海枯石爛剃髮深潭的印文,滿天的星願遮以滿天的雲濤(此時樂隊奏出新兵出征曲),心潮的激湧湧出大大的紅豆,雨被紅的藍的水銀燈照射出,唽嚦唽嚦的雨聲,寒冬多披皮,身體要保重,春……春……嗚!嗚!船開了(攝影師和燈光技術員在導演手指命令下一齊切下),螢光幕雖清晰可念不可及
2.呂國民(1937–1991),桃園蘆竹人,臺北師範學校畢業後任教,並進入臺大法律系夜間部進修,期間積極參與黨外政治活動。1967年與林水泉等人組織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推動臺灣政治民主,遭警備總部以叛亂罪名逮捕,判刑15年後減為10年。在獄中創作詩集與語言學習書籍。1977年出獄後與洪淑女結婚,持續參與民主運動,並於1987年由妻子代為參選桃園縣議員當選。1991年意外辭世,享年54歲。2001年,其獄中家書結集出版。
資料來源:摘錄自國家人權記憶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