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呂國民寫給呂洪淑女的信件(1972年10月22日),部分內容如下:
淑女愛卿:6/10、12/10兩信和五百元都收到。這裡沒風沙,空氣清淨,只是有點濕氣,然而我每天打太極拳,不會患風濕病的,這妳可寬心。妳現在正為戶口校正忙碌,記得五年前我還曾幫妳抄過戶口資料單,如現在能幫妳抄多好!我們也有發三套布料軍用外衣褲,今年冬天妳不要再為我添購衣服了,我已覺得衣服太多,今年夏天那些妳買的和家兄買的夏季短袖衣從来就没穿過,我們整日只穿内衣褲罷了。夫妻間須互相尊敬、信任、幫忙、體貼、勸慰,這是人倫之常,天經地義,至於「謝謝」兩字是表示「相敬如賓」的一種由衷的感激語,並不見外,且更增加親切感,妳說是嗎?
2.呂國民(1937–1991),桃園蘆竹人,臺北師範學校畢業後任教,並進入臺大法律系夜間部進修,期間積極參與黨外政治活動。1967年與林水泉等人組織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推動臺灣政治民主,遭警備總部以叛亂罪名逮捕,判刑15年後減為10年。在獄中創作詩集與語言學習書籍。1977年出獄後與洪淑女結婚,持續參與民主運動,並於1987年由妻子代為參選桃園縣議員當選。1991年意外辭世,享年54歲。2001年,其獄中家書結集出版。
資料來源:摘錄自國家人權記憶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