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呂國民寫給呂洪淑女的信件(1968年10月28日),部分內容如下:
淑女:這十天來台北天氣真冷,好像已進入嚴冬似的,睡衣、衛生衣、夾克都用上了,北港也這麼冷嗎?請起居珍重。昨天我們對帳,我才知道九月九日的信沒有給我發,也沒退回,不知為什麼?九月廿三日、九月卅日、十月六日的三封是發了,其他的還沒有發。大姊廿四日曾來會面,並買來水果,請代謝々!人生實在不知從何說起?我從小即生長在一個很和祥的家庭裡,父母待我慈愛,兄嫂待我和善,及至我求學,成績很好,當過模範生,操行一直都是甲等,與人相處皆和睦樂群,等到大學畢業,卻跑到這裡被冤坐牢,好像來趕住美國式的監所似的。
2.呂國民(1937–1991),桃園蘆竹人,臺北師範學校畢業後任教,並進入臺大法律系夜間部進修,期間積極參與黨外政治活動。1967年與林水泉等人組織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推動臺灣政治民主,遭警備總部以叛亂罪名逮捕,判刑15年後減為10年。在獄中創作詩集與語言學習書籍。1977年出獄後與洪淑女結婚,持續參與民主運動,並於1987年由妻子代為參選桃園縣議員當選。1991年意外辭世,享年54歲。2001年,其獄中家書結集出版。
資料來源:摘錄自國家人權記憶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