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呂洪淑女寫給呂國民的信件(1969年2月2日),部分內容如下:
親愛的民如晤:我們倆已好久没見面了,相思之深實難形容之。今正意執筆覆信時竟又接到您(27)日所寄出的來函一張,只好一併作答,您會責備我嗎?由信內獲知您能面對環境抱定堅強及信心,使我欣慰不少,但乃需克服苦悶並能以自己的毅力把握方向渡過難關才是剩下來的碩果。任何成就都需飽經挫折歷盡風霜的。清潔是人之天性,但冷水浴是使不得的,如非洗不可時,千萬要在好天氣的正午時,免凍壞了身體,我是會疼心的,親愛的知道嗎?藥物是一種勉強補充身體及體力的唯一辦法,希望您能不斷吞服,以供不足之需,如意我在外面另選上品時,盼覆函時順便告知。
2.呂國民(1937–1991),桃園蘆竹人,臺北師範學校畢業後任教,並進入臺大法律系夜間部進修,期間積極參與黨外政治活動。1967年與林水泉等人組織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推動臺灣政治民主,遭警備總部以叛亂罪名逮捕,判刑15年後減為10年。在獄中創作詩集與語言學習書籍。1977年出獄後與洪淑女結婚,持續參與民主運動,並於1987年由妻子代為參選桃園縣議員當選。1991年意外辭世,享年54歲。2001年,其獄中家書結集出版。
資料來源:摘錄自國家人權記憶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