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呂洪淑女寫給呂國民的信件(1973年11月19日),部分內容如下:
民吾夫:10/11來信收到,誦悉一是。有關特考一事屢承函詢,實深感激。據《警光》雜誌刊載六十二年度警察特考需十二月下旬始能放榜,離今尚有一月有餘,暗自估計丁等將毫無問題,至於丙等,那可不敢保險,俗云:「希望愈高,失望愈大。」一切聽天由命。一枝草一點露,說不定失之東隅收之桑榆,何必自尋鬱悶。往日多愁善感,又喜胡思亂想,致今日虛弱之身。尤其近來常覺不舒,有如藥罐子。人生幾何,應抱著樂觀生活,始能愉快且有意義,您說是嗎?來信所云北部地區為何人員缺乏,而南部縣市卻非考試不可。此因北部工廠林立且公司又多,謀職機會容易。至於南部縣市因僧多粥少怎可與之相比。
2.呂國民(1937–1991),桃園蘆竹人,臺北師範學校畢業後任教,並進入臺大法律系夜間部進修,期間積極參與黨外政治活動。1967年與林水泉等人組織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推動臺灣政治民主,遭警備總部以叛亂罪名逮捕,判刑15年後減為10年。在獄中創作詩集與語言學習書籍。1977年出獄後與洪淑女結婚,持續參與民主運動,並於1987年由妻子代為參選桃園縣議員當選。1991年意外辭世,享年54歲。2001年,其獄中家書結集出版。
資料來源:摘錄自國家人權記憶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