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呂洪淑女寫給呂國民的信件(1971年5月23日),部分內容如下:
國民如面:17/5信敬悉。19/4和26/4二信經查結果唯欠少了19/4乙信,盼請核對您被扣郵資的張數便知。又云少接了我兩信,可奇也,必又被扣壓了。別後以來,轉瞬蒲節,光陰駒隙,屈指六旬,每思雅度,時切縈懷。本欲前往,奈公務羈身只好請媽代勞一趟(媽早想看您),而我下月中旬始能登程,請待佳期。來信蒙受忠實和堅貞,感激五內,並對您的提示使我今後將改變人生觀,痛苦是徒然無益的,不但身體失去了活力,精神也會覺得衰老,女人最怕的是衰老,平時媽常勸我絶不可胡思亂想,遇有旁枝末節的小事應處之泰然。並盡量找點事情做或野外走走,使生活能有變化與豁達洒脫。
2.呂國民(1937–1991),桃園蘆竹人,臺北師範學校畢業後任教,並進入臺大法律系夜間部進修,期間積極參與黨外政治活動。1967年與林水泉等人組織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推動臺灣政治民主,遭警備總部以叛亂罪名逮捕,判刑15年後減為10年。在獄中創作詩集與語言學習書籍。1977年出獄後與洪淑女結婚,持續參與民主運動,並於1987年由妻子代為參選桃園縣議員當選。1991年意外辭世,享年54歲。2001年,其獄中家書結集出版。
資料來源:摘錄自國家人權記憶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