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呂洪淑女寫給呂國民的信件(1971年1月24日),部分內容如下:
民:元月十八日來信敬悉。來信裡信頭上有一句「20/1信敬悉」錯誤,因信是一月十八日寫的,怎會20/1信敬悉。際茲梅苞新象桞送風和,恭祝您新年快樂,身體健康,遇時吉祥。新年即屆,家家忙辦年貨,我家即不例外,週來一下班便幫著母親整理內外,做年糕......等,故所囑訂《讀者文摘》閱讀一事,尚無暇前往郵局辦理訂閱手續。讀書可保持頭腦的清醒和思想的靈活,古詩中有「問渠那得清如許,為有源頭活水來。」我們的思想需要源頭活水,而這源頭活水有一大部份是來自讀書,天天讀點有益的書對精神有滋補作用,而我們的言談舉止就不至於「無味」和「可憎」了。
2.呂國民(1937–1991),桃園蘆竹人,臺北師範學校畢業後任教,並進入臺大法律系夜間部進修,期間積極參與黨外政治活動。1967年與林水泉等人組織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推動臺灣政治民主,遭警備總部以叛亂罪名逮捕,判刑15年後減為10年。在獄中創作詩集與語言學習書籍。1977年出獄後與洪淑女結婚,持續參與民主運動,並於1987年由妻子代為參選桃園縣議員當選。1991年意外辭世,享年54歲。2001年,其獄中家書結集出版。
資料來源:摘錄自國家人權記憶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