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辰旦創作之《貓》

  • 作者: 劉辰旦
  • 類別: 水彩畫
  • 主題類別: 書畫
  • 尺寸: 長:30.5 x 寬:60 x 高:0.01 (cm)
  • 取得方式: 捐贈
  • 登錄號: 20220010056
  • 藏品簡介:
    1.本件為劉辰旦前輩於獄中繪製之設色水墨畫,畫作內容為一隻樹枝上野貓。
    畫作上之款識:六大山人畫。
    欽印:六大山人。
    劉辰旦前輩自我要求甚高,除了於獄中苦練書法外,還臨摹八大山人、沈周、齊白石、鄭板橋、張大千、石濤、徐悲鴻、梁楷、白龍山人等大師畫作,本件臨摹自畫冊中近代中國畫家徐悲鴻的作品。
    劉辰旦前輩遭囚禁於景美看守所時開始習畫,其「六大山人」的字號脫胎於清代畫家「八大山人」朱耷,由於被關押在六號押房,自嘲在獄中只有上下、四方六片壁,天地中唯其最大,因而自號「六大山人」。
    劉辰旦前輩獄中早期作品少有彩色畫作,因景美看守所所方聲稱有些顏料含毒,為防止自殺事件而嚴格禁止,直至其轉至外役區手工藝工廠,才能嘗試不同顏料之創作。亦有部分畫作是出獄後再上色的分二次完成之作品。本幅畫作應為至外役區手工藝工廠完成之作品。
    本件以貓為主題,圖中貓做出狩獵前的準備姿勢,劉辰旦以貓捉老鼠的概念,諷刺黨國鼠輩的橫行。


    參考資料:

    劉辰旦前輩口述第七次訪問紀錄,2023年9月15日。
    詮釋者:謝濬澤

    2.劉辰旦(1937-),臺灣臺南人。1971年因涉「彭明敏案」、「臺南美國新聞處爆炸案」、「李敖案」被捕,時任水泥公司屏東營業所管理員;被捕後拘禁於警備總司令部保安總處地下室及六張犁看守所進行偵訊長達近一年。1972年移送景美軍法處看守所,判決結果處以15年有期徒刑。服刑期間因美術老師婉拒函授,決意自學繪畫及書法。每日早晚以牢房廁所門板為桌,開始獄中書畫生涯。獄中囚禁於六號牢房,在狹小的方形牢獄中,房內六個面構築出一塊個人場域,乃自稱「六大山人」。1975年經上訴及國際特赦組織關切,覆判結果為有期徒刑8年6個月,減刑為有期徒刑5年8個月,1976年刑滿出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