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8年7月15日劉信美寄陳中統書信

  • 作者: 劉信美
  • 類別: 手稿
  • 主題類別: 信札
  • 尺寸: 長:17.8 x 寬:23.3 x 高:0.014 (cm)
  • 取得方式: 捐贈
  • 登錄號: 20180020567-001
  • 藏品簡介:
    1.此件為劉信美寄陳中統書信,部分內容如下:「中統君:今天是你離該後,整整五個月零一天。總是記得你走那天是二月十四日。很可笑是不是?今天下班走過中華商場,看到那些小小的獎券行門口都擠滿了一小堆人全神貫注地聽開講廣播,看開獎牌告。今天是開獎的日子呵!我從來不買它,不過如果能中的話,我會把那些錢拿來好好的旅行一番。最近常常做夢到夏威夷去,夢見了走在長長的海濱上散步,夢見到處的花和水果。如果有一天發財,我一定會到夏威夷去。」

    2.陳中統(1937-),臺灣彰化人。其父親棄教師職位赴日攻讀醫學,於是陳中統4歲時隨父親赴日,小學時才回到臺灣。就讀成功高中時,和陳映真是同班同學,因此奠下深厚的同學情誼。1955年考上臺大農學院,1956年則考入高雄醫學院,1962年畢業。1963年赴日攻讀醫學。在日本岡山大學時,經前臺大農學院李宗藩同學介紹認識「臺灣青年獨立聯盟」的主席辜寬敏及其成員,這時彭明敏的「臺灣人民自救宣言」事件已經發生,後來決定由陳中統於1968年10月回臺灣探親時,夾帶幾百份的「臺灣人民自救宣言」回臺灣,後來這件事也為情治單位所掌握。1969年2月6日返臺結婚後,旋即在2月21日遭到逮捕,判刑15年。1969年7月21日陳中統由六張犁警備總部被移送到景美看守所,在看守所期間擔任醫護室的外役。1970到1972年期間,因擔任醫護室工作之便,行動較自由,而且有受刑人的基本資料,因此協助抄錄政治犯名單,交到海外公開。最後這份名單由李敖的弟弟及一位日本友人帶到日本,因此國際特赦組織才根據此名單公開。經1975年減刑,1979年出獄,共服刑10年。陳中統出獄後在其父親所開設的中和診所(朝安診所)執業。

    參考資料:

    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財團法人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移交檔案詮釋資料建置計畫》,新北:國家人權博物館委託計畫期末成果報告,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