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志斌 (宋志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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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當時年齡: 38 歲
    • 當時職業: 北投中學教導主任、台灣省黨部特種委員會設計委員、國民大會代表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0年
    • 裁判書字號: (40)安潔字第0436號
    • 判決主文: 應予感訓另以命令行之
    • 宣告刑度刑期: 交付感化2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感化教育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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