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鐤

    • 當時年齡: 26 歲
    • 當時職業: 水手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2年
    • 裁判書字號: (42)審三字第006號
    • 判決主文: 為叛徒刺探關于軍事上之秘密未遂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5年、 褫奪公權3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5年,期滿交付管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