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清油

本案為01903申請補償金卷冊。受裁判者吳清油(1926-),臺灣臺南人。01903申請案於1999年4月28日向補償基金會提出,2000年2月9日經補償基金會簽結。
    • 當時年齡: 27 歲
    • 當時職業: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2年
    • 裁判書字號: (42)安度字0079號
    • 判決主文: 無罪
    • 宣告刑度刑期: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羈押516日
  • 1.依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已予以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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