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述德 ( 江樹德)

    • 當時年齡: 28 歲
    • 當時職業: 海軍陸戰隊戰車第二大隊四中隊戰車上等兵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2年
    • 裁判書字號: (42)平行字第280號
    • 判決主文: 參加叛亂之組織,其餘部分管轄錯誤移送空軍總司令部審判,參加叛亂之組織,其餘部分管轄錯誤移送空軍總司令部審判,意圖以非法方法破壞國體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其餘部分管轄錯誤移送空軍總司令部審判,參加叛亂之組織,逃亡部分管轄錯誤移送空軍總司令部審判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10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10年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