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水塗
- 羅水塗 男 1924年出生 1952年卒 臺灣 苗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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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執行處所: 國防部保密局、臺灣省保安司令部、憲兵第8團
- 紀念碑錄名位置:
羅水塗(1924-1952),臺灣苗栗人。
依(41)安潔字第0075號判決書,案發時為臺灣鐵路管理局主計處審核課司事,其經莊朝基介紹加入匪黨組織,並奉莊君之命吸收羅石木加入組織,亦曾閱讀反動書籍等情。1951年6月30日被羈押。1952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懲治叛亂條例》第2條第1項「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判處死刑,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1952年3月28日執行死刑。
其家屬於1999年4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0年12月經第1屆第9次臨時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原判決認定其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係以其之自白為依據,惟其吸收羅石木並閱讀反動書籍,應屬言論思想層次問題。另原判決對其參加之組織的目的與性質未予查證,亦無其他佐證,難認已達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之階段,故應認本案非有實據。
2018年12月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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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時年齡: 28 歲
- 當時職業: 台灣鐵路管理局主計處審核課司事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1年
- 裁判書字號: (41)安潔字第75號
- 判決主文: 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
- 宣告刑度刑期: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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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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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