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紹龍

蕭紹龍(1920-1992),廣東興寧人。 依案卡,案發時為大園國民學校教員,其曾竊聽匪方廣播,並將所聽廣播內容分別轉告卓達群等。1959年1月26日被羈押。1959年經臺灣警備總司令部(48)警審聲字第15號裁定交付感化3年。1959年8月4日交付感化。1962年9月22日開釋。 其家屬於2006年6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8年4月經第5屆第17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本案係屬言論思想層次問題,故應認非有實據。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