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克村

    • 當時年齡: 38 歲
    • 當時職業: 被服商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39年
    • 裁判書字號: (39)安澄字第3634號
    • 判決主文: 明知匪諜而縱容之者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5年、 褫奪公權3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查訊騷擾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已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