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榮貴
- 黃榮貴 男 1924年出生 1992年卒 臺灣 新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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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執行處所: 軍法處看守所、臺灣省生產教育實驗所、國防部臺灣軍人監獄
- 紀念碑錄名位置:
黃榮貴(1924-1992),臺灣新竹人。
依(39)安澄字第0245號判決書,案發時為農民,其受江添進之誘惑,參加匪盟。1950年4月21日被羈押。1950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懲治叛亂條例》第5條「參加叛亂之組織」判處有期徒刑13年。1963年4月20日刑滿開釋。
其家屬於1999年5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1年7月經第2屆第10次臨時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原判決認定其參加叛亂之組織,僅有其供認參加小組會一、二次不等,且原判決對「臺灣民主自治同盟」之組織性質與目的均未詳予查證敘明,此外無其他具體佐證,故認本案非有實據。
2018年10月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依(39)安澄字第0245號判決書,案發時為農民,其受江添進之誘惑,參加匪盟。1950年4月21日被羈押。1950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懲治叛亂條例》第5條「參加叛亂之組織」判處有期徒刑13年。1963年4月20日刑滿開釋。
其家屬於1999年5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1年7月經第2屆第10次臨時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原判決認定其參加叛亂之組織,僅有其供認參加小組會一、二次不等,且原判決對「臺灣民主自治同盟」之組織性質與目的均未詳予查證敘明,此外無其他具體佐證,故認本案非有實據。
2018年10月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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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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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