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義鏘

黃義鏘(1947-),臺灣臺南人。 依國防部後備司令部督察長室檢附案卡等資料,案發時為學生,其不滿現實,曾對同學陳哲欽表示,將從事「臺灣獨立」活動,顛覆政府,復化名「龍種」函其父黃源湶表示從事「臺灣獨立」運動之決心。1970年經臺灣警備總司令部(59)裁字第69號裁定交付感化3年。1970年4月8日交付感化。1973年3月23日開釋。 其於2002年12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4年1月經第3屆第14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本案屬言論思想層次問題,故認非有實據。 2019年5月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 當時年齡: 22 歲
    • 當時職業: 逢甲工商管理學院學生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62年
    • 裁判書字號: (59)裁字第0059號
    • 判決主文: 交付感化三年
    • 宣告刑度刑期: 交付感化3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交付感化3年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3年3月13日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