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榮川
- 陳榮川 男 1948年出生 臺灣 苗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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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執行處所: 軍法處看守所、臺灣省生產教育實驗所、臺灣仁愛教育實驗所
- 紀念碑錄名位置:
陳榮川(1948-),臺灣苗栗人。
依(60)裁化字第17號裁定書,案發時從商,其曾於陸軍第二軍高雄旗山汽車駕駛隊操場上,對林新傳發表:「共產主義比資本主義好,共產主義講一律平等,不像資本主義,有錢者日富,貧窮者像乞丐一樣」等言論。1971年經臺灣警備總司令部以《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8條第1項第2款裁定交付感化3年。1971年5月15日交付感化。1974年9月9日開釋。
其於1999年4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0年6月經第1屆第1次臨時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其發言頌揚共產主義之行為,屬言論思想層次範圍,故認非有實據。
2019年5月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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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時年齡: 23 歲
- 當時職業: 商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60年
- 裁判書字號: (60)裁化字第0017號,(60)遵威字第2504號。
- 判決主文: 交付感化三年
- 宣告刑度刑期: 交付感化3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交付感化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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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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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