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榮川

  • 陳榮川 1948年出生 臺灣 苗栗人
  • 羈押/執行處所: 軍法處看守所、臺灣省生產教育實驗所、臺灣仁愛教育實驗所
  • 紀念碑錄名位置:
陳榮川(1948-),臺灣苗栗人。 依(60)裁化字第17號裁定書,案發時從商,其曾於陸軍第二軍高雄旗山汽車駕駛隊操場上,對林新傳發表:「共產主義比資本主義好,共產主義講一律平等,不像資本主義,有錢者日富,貧窮者像乞丐一樣」等言論。1971年經臺灣警備總司令部以《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8條第1項第2款裁定交付感化3年。1971年5月15日交付感化。1974年9月9日開釋。 其於1999年4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0年6月經第1屆第1次臨時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其發言頌揚共產主義之行為,屬言論思想層次範圍,故認非有實據。 2019年5月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 當時年齡: 23 歲
    • 當時職業: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60年
    • 裁判書字號: (60)裁化字第0017號,(60)遵威字第2504號。
    • 判決主文: 交付感化三年
    • 宣告刑度刑期: 交付感化3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交付感化3年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已予以賠償。